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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港航系统2018年春节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30?11: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63365 字号:[ ]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为期40天。为全面做好2018年全市港航系统春节运输工作(以下简称春运),确保春运期间水路运输安全、便利、快捷、有序,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生产生活重点物资的运输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2018年春运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个春运。全市港航系统干部职工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春运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和认真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春运美好出行的新要求,以“新时代、新春运、新风貌”为工作主题,以旅客对出行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的更高期待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服务举措,以春运优质服务践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春运目标:要以“克顽疾、清隐患,多协同、强服务”为重点,针对往年春运安全和服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春运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回家、顺利返岗,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有序,确保实现“安全春运、有序春运、和谐春运”的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落实

    (一)深化对春运工作的认识。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今年开局的核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二)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市港航局成立201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市港航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海洋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水路春运各项工作。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政科,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水路客运企业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具体承担春运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水路春运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局港口科负责督促港口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作业,优先安排节日物资装卸;局危化品管理科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和监管工作;局安监科负责春运应急管理,统一部署春运期间市局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区市港航局和港航企业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春运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责任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工作整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基层单位和每一个岗位,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1月31日12时前,各有关单位将春运工作方案和领导机构名单(见附件2)报市港航局运政科。

    三、准确把握春运新形势新特点

    (一)运输需求持续增长。水路春运受高铁、道路运输影响较小,客流量多年来保持平稳。由于今年春运比往年较晚,天气回暖后百姓出行意愿增强,因此预测2018年水路春运旅客发送量将有小幅增长,预计将达14.5万人,同比增长约3%。

    (二)节前客流基本分流。目前我市各高校已基本全部放假,学生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相互错开,但节后探亲、旅游、学生、务工客流将会叠加,节后运输压力较去年更大。威大航线客流高峰集中在节前10天,威刘航线客流高峰集中在正月初四至初六,中韩班轮客流相对平稳。

    (三)天气不确定因素较多。与其他运输方式一样,水路运输极易受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根据预测,今年有可能出现冷冬的情况,而且我市冬季风级较大,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给水路运输增添了压力。

    (四)服务品质需求更高。目前社会公众个性化、多样化出行需求更加旺盛,对出行的舒适性、时效性要求更加迫切。据调查,人民群众对今年春运服务中的换乘衔接、网络购票、候乘环境、咨询投诉等方面诉求更高。

    (五)重点物资保障任务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极为重视和关心,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春运期间煤炭、油品等物资运输、储备和消耗将进入高峰,运输保障压力仍然不小。

    四、加强运力调度,保障水路运输畅通

    各单位要提前部署,针对今年春运的形势特点,科学预测分析旅客流量、流时、流向情况,科学安排运力,保障水路运输畅通。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各类客(滚)运输船舶29艘、11413客位、482车位、1077箱位。其中,威刘航线旅游船22艘/2816客位;威大航线客滚船3艘/4866客位/482车位;中韩航线客货班轮4艘/3731客位/1077箱位。各航运企业要按照1月12日省政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会议要求,准备充足运力,保障好煤电油等能源物资及肉、禽、菜、果等城乡居民生活物资的运输,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五、丰富主题活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各单位要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改善服务品质。

    (一)开展各种主题服务活动。各单位要以“温暖回家路”为主题,继续开展“情满旅途”活动,明确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加强对活动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客运站、船舶要继续开展“六个一”服务,即“上船道一声亲切问候,下船送一句新春祝福,侯船递一杯温情热水,特殊乘客给一把贴心搀扶,途中服务持一路和蔼微笑,为农民工和特困旅客设一条绿色通道”,为旅客提供温馨的旅途服务。

    (二)完善售票和验票措施。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增设售票窗口,继续提供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学生、务工人员、旅游团体购票,加大威大航线旅客实名制购票和验票的宣传力度,积极为旅客身份查验提供便利,严格落实特殊群体优先购票和优待票政策。

    (三)改善旅客出行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船舶准点率。港口客运站要改善候乘环境,提高车船卫生水平,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船座位和医疗服务点,做好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同时,要做好候船组织,引导旅客有序进出。要广泛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天气变化等各类信息,并做好滞留旅客的解释、服务和疏导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春运氛围。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工作人员建立记录,对失信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春运工作中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一定奖励。

    六、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春运期间,电煤运输等水上运输繁忙,特别是随着近期运价市场回暖,一些水路运输企业抢班期、抢进度、抢效益的意愿增强,加之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频发,水路运输安全风险增高。全市港航系统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突出渤海湾客滚运输、中韩客货班轮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努力保持港航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符合经营资质要求。各单位要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苗头。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对参与春运的重点码头、客运站、运输企业进行一次现场全面检查,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春运开始前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经营资质不达标、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责任不到位、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船舶参与春运,严禁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

    (二)狠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正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一是渤海湾客滚运输方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逢七不开”、车辆和旅客行包100%安检、巡舱打卡、重点场所封闭、车辆绑扎系固等管理措施,一丝不苟地落实客滚船舶防碰撞、航行值班、远程视频监控、保温救生服配备、实名制售票登船等各项规定,确保各项行之有效的规定措施不走样、不变形。

    二是中韩客货班轮运输方面,要认真学习、梳理总结“鲁交安全〔2012〕1号”、“鲁交港航〔2014〕7号”、“交水函〔2015〕591号”等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督促企业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要求落实大风限航制度。

    三是港口安全生产方面,要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码头、罐区、管道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检修,杜绝带病运行;港口客运站要在春运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检设施配齐、运行良好,杜绝“三品”检查流于形式,严禁危险品上船;要合理安排作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货物堆场防寒潮大风工作。

    (三)加强现场督查,强化执法力度。春运期间,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每天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查,严厉打击超航区、私自变更班次或停航等各种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客运市场安全、有序、守法经营。要加大陆岛运输、游览快艇、危化码头的现场监督管理,节日期间要严防死守,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禁货船、渔船非法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确保陆岛交通、港口安全。

    (四)做好应急防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加强对重点水域、航线的预警预报和预案演练,在总结往年应急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旅客滞留等各类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急预案能迅速启动、处置措施能迅速到位、突发险情能迅速消除。港口客运站、水路客运企业要始终绷紧防恐怖、防破坏这根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候船厅、客舱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巡查力度,加强本单位、本部门防恐怖、防破坏工作能力和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和事件苗头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开展防恐怖、防破坏应急处置工作。

    七、抓好宣传、值班和数据统计

    (一)加强春运宣传工作。我市水路春运人员密集场所要积极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海报,营造和谐春运氛围。各单位要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发布出行信息;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措施,重点宣传港航企业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滚装客船旅客互动活动、港航一线职工在春运中先进事迹、志愿者活动等相关情况,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市港航局办公室邮箱:whhyglj@163.com)。

    (二)强化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由单位领导亲自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业务骨干、部门负责人要轮流现场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单位都要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负责春运期间的工作联络、宣传、统计和应急联络,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事项(市港航局值班室电话:5232990,传真:5232039,联系人:吕潇,手机:18863129879)。

            (三)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荣成市港航局、威海港集团、威海市旅游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务必每日上午8:40前将《2018年全市春运期间水路运输情况日报表》(见附件1)报市港航局值班室,对不及时上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包括客货流量情况及特点、现场管理情况、采取的措施、查处的危险品、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于3月13日12时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材料及旅游船情况报表(见附件3)报市港航局运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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