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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成市港航局深入开展《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23?10: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63365 字号:[ ]


    通讯员 刘艳   《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省水上交通迈上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为保障《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的有效实施,荣成市港航局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做到“三个到位”,扎实推进宣贯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是学习组织到位。12月20日,荣成市港航局在局会议室举办了一期《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学习培训班,全市50家港航企业选派了100多人参加了这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大家深入理解《条例》精神、熟记相关条款,明确自身职责,为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做好港航执法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内容掌握到位。《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分8章60条,从航道,港口、渡口的规划、建设、管理,水路运输经营,船舶与船员管理,水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对水路交通管理进行了立法规范。《条例》与以往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了12人以下客船和浮桥从事水路运输的条件和程序,填补了这一领域的地方立法空白,对我市陆岛交通运输相关许可的办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对从事水上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的,增加“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管理体系、参加安全和防污染强制保险、制定水路交通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方案等新规定,为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是基层宣传到位。局执法人员普遍把《条例》宣传工作与现场执法相结合,坚持“送法上门”,每到一家港口、水运企业检查工作,必讲《条例》。通过宣传讲解、问答的形式让港航企业职工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自觉依法经营,在全系统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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